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

自殺自殺自殺自殺自殺自殺自殺

最近「自殺」這玩意掀起了一場青少年對生命的看法的小風波。

這件事說大不大,說小不小。早在這事前,「自殺」已引起很多社會爭議,學生集體燒炭自殺、資優生跳樓自殺等等屢見不鮮,其實都只是青少年對生命的敏感度降低而己。

同樣作為青少年,我也同意我們這一代確實較輕視生命,甚少經歷二次大戰、8年抗日戰,,近一些就是金融風暴等等的災難、暴亂,欠缺了長輩們的生存毅力,再加上衣食無憂的生活環境(即使是草根階層的家庭也可申領綜援),我們稍遇挫折便易言放棄,甚至萌生自殺一念。

我不敢說自殺是絕對錯的意念,畢竟自殺的確可以解決人生前的一切苦難,甚少可以結束長期的精神壓力折磨。縱然社會充斥了不少反自殺的聲音,他們又怎能明白一個飽受精神虐待的人的心情呢?

一個植物人想安樂死,我同意;一個猶太戰俘想跳崖早登極樂,我接受;一個被火燒傷至毀容的大美女想割喉死別,我沒意見。這些人當然自殺有理,因為無論他們怎樣努力,都逃不開折磨。
相比起現今都市人所受的「痛苦」,他們當然慘痛得多。我們的所謂壓力都只不過是錢、名譽、地位,根本是可經過一番努力而得的成果,擁有和不擁有的分別不大。假如我們連小小的奮鬥也沒有幹過便易言自殺,未免太對不起父母和自己了。要自殺,何解不先盡力處理,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才自殺也較有意思,對嗎?

死都要死得有價值,至低限度要苦併一番,直至再無可努力時才放棄,閻羅王問罪時也可無愧於心,祖先問候時也可理直氣壯。

當然大部分時候,經過一番努力後通常都會得到成果,到了那時候,你便不再想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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