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真愛開玩笑(上)

  有些東西本來就屬於我們的,但被人偷走了。有些東西本來是清清楚楚的,卻被搞得不清不楚。
  我們何時才有真普選?當一人一票的概念也被如此扭曲,當直接選舉的概念也被如此偷換的時候,當政府彷彿仍然搞不清楚我們想要的一人一票和普選,甚至連「循序漸進」和「循序漸退」也搞亂的時候,似乎這個政府未能認清普選的議題了。又或者,政府是否在與我們開玩笑?
  普選行政長官方面,特區政府認為,2017 年便有普選,2012 年的選舉委員會只運作一次,因此不宜作大變更,但可考慮把選舉委員會人數增加至不超過一千二百人。政府認為這個增幅「符合循序漸進的要求」,亦「能提供更多空間和機會予社會人士」參與行政長官選舉,「進一步提高選舉委員會的代表性」。而要注意的是 2012 年的選舉委員會如何陣勢擺得好,便會「以這一選舉委員會為基礎轉化為 2017 年實行普選時的提名委員會」。2012 選委又是如何產生?只是在現行四大界別之中各增一百人,其中「第四界別的新增議席,可將其中的大部分分配給區議員,以透過有民意基礎的區議員來增強市民在選舉委員會的參與」。
  政府不斷強調「2012 年的選舉委員會只運作一次,不宜作太大改動」的主旋律,一方面卻道明 2017 年的選舉亦會以 2012 的選委會作為基礎轉化,明顯是迷惑人心,企圖混淆視聽。2012 年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是會成為 2017 普選的提名委員會委員,而得不到八分之一,即一百人或建議中新制的一百五十人提名,就連參選的資格也沒有!真正的民主、真正的普選不是屬於全港七百萬市民的嗎?要否定一個人成為當選者的資格,選民會用其手上的一票去否定,為何要讓一千二百名選委決定屬於七百萬市民的候選人?
  政府又認為「增加區議員在選舉委員會內的比例,可以更有效地擴大選民基礎,增加選舉委員會選舉的民主成分。」這又是一個大謊言。第一,區議員在選舉委員會上新增的只有不足一百人,連選舉委員會的十分之一也沒有,又何來代表了民意?沒錯,選民基礎好像是擴大了,但選民又能不能夠直接影響到選舉呢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因為屬於選民的基礎就只有三十名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、四十二名區議會代表及新增的數十名區議會代表,加起來也不足二百人。既然如此,選舉委員會的大部分仍然代表著工商界別、專業界別、社福界別和人大、政協代表,又有何民主成分可言?政府還強調新增區議員的比例可以「增強選舉委員會的代表性」,真不知道選舉委員會本身的代表性何在了。
  另一方面,將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增加四百人,其實也不知道「循序漸進」在何處。換另一個角度看,區議員的新增只佔不足四分之一,即是說,超過四分之三的新增委員其實仍然是「工商界別、專業界別、社福界別和人大、政協代表」,完全看不出進步在何處。新增的人仍然代表少數人的聲音而不是多數人的聲音,選的舉也只是少數人的舉而不是多數人的舉,即使到 2017 普選,這些人提的名仍然只會是少數人的名而不是多數人的名。當一個制度根本不能代表多數人的意見,這還可以說是一種進步的制度嗎?當時代向前走,制度的內容仍是一個樣,變來變去還是變不出少數人代表多數人的框框,恐怕只是循序漸退。假如順著這個制度的話,看來日後的行政長官仍然很難抬起頭來說一句「我能代表香港人」。
  如果「你瞞住我,我亦瞞住我」的話,無視政改方案背後的不進反退、混淆視聽和偷換概念的話,恐怕我和這個政府就真的「太合襯」,合襯得一起笑著讓少數人的聲音強姦多數人的聲音,合襯得一起看見未來的所謂普選原來仍是小圈子的遊戲。如果這個方案通過,建制派就真是「原來過得很快樂」了。
  下期講講立法會的所謂改革又是如何真愛開玩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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